关于评选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的通知

发布者:刘宇培发布时间:2024-04-01浏览次数:10

各理事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挖掘和推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典型经验,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,决定开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主题

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,近三年来围绕深化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,实施“时代新人铸魂工程”,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和“十大育人”工作等方面,结合单位工作实际,在育人理念创新、思路创新、机制创新、载体创新、方法创新等各方面开展的积极探索,形成的具有可示范、可借鉴、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。

二、申报对象

全校教职工均可申报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案例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立足近三年的工作实践,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,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、典型性和较强示范作用及推广价值。

2.申报案例须客观真实,具有原创性、创新性、实效性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杜撰和抄袭。

3.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,不在报送范围内。

四、案例撰写要求

1.案例内容。一般应包括:基本情况,简要介绍案例提出的背景情况等;主要做法,着重介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;工作成效,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等;工作启示,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。字数3000字以内。

2.文体要求。案例采用第三人称撰写,文字简洁、层次分明、数据精准、表述清楚。格式要求:A4纸型(页边距上、下3.5厘米,左、右2.7厘米),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不加粗,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体不加粗,二级标题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加粗,三级标题使用楷体_GB2312三号字体加粗,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不加粗,英文、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,文中结构层次序数按照“一、”“()”“1.”“(1)”的顺序使用,全篇行间距为固定值31磅。

3.支撑材料。每个案例须3-5张反映案例开展情况及其成果的图片,图片要求jpg格式原版,像素在2M以上,单独打包,不能粘贴在word中,每个图片附不超过20个字的注释说明。有相关媒体报道的,请将报道截图保存为jpg格式图片一并打包发送。

五、评审表彰

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并颁发获奖证书。优秀案例将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思想政治工作案例评选。

六、报送要求

1.案例由各二级单位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广泛组织发动,认真审核把关,择优报送参选,确保材料质量。

2.已获评的全国、省级、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和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不得重复申报。

3.各单位汇总把关后,将典型案例申报表(附件1)、汇总表(附件2)和案例正文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51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,材料电子版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@upc.edu.cn

联系人:刘宇培,电话:86982933

 

附件1: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推荐表.doc

附件2: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.docx

附件3: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撰写模板.docx

附件4: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示例.docx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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