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工委、二级党委:
为加强对校属各单位和项目冠名的管理,现将冠名情况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冠名的界定
冠名是指以个人姓名、企业或社会组织商号、名称或简称冠名校内学院或项目,分为学院冠名和项目冠名两类。
1.学院冠名主要是指承担学生培养任务的实体学院、实体科研机构等的冠名。
2.项目冠名主要是指用于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校园建设、文化创新等项目或专项基金的冠名,包括建筑风景类、虚体科研机构类、奖项或荣誉称号类和其他类的冠名。
二、摸底内容
1.非捐赠冠名。各单位在没有接受捐赠的情况下,以个人、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冠名学院或项目的情况,包括冠名对象、冠名方式、冠名时效等。
2.捐赠冠名。各单位接受个人、企业或社会组织捐赠并冠名学院或项目的情况,包括冠名对象、冠名方式、冠名时效、接受捐赠方式、捐赠方信息和捐赠金额等。
3.冠名情况摸底的时间节点为截至2020年4月30日。之前曾经冠名,但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经取消冠名或者冠名项目已经结束的,不纳入此次摸底范围。
三、报送要求
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冠名情况进行全面梳理,做到应报尽报。各单位请于6月3日之前,将《非捐赠冠名情况摸底调查表》(附件1) 纸质版交至140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wangyp@upc.edu.cn;《捐赠冠名情况摸底调查表》(附件2) 纸质版交至1316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sunjing@upc.edu.cn。
联系人:王玉平86983207 孙静 86983133
附件:1.非捐赠冠名情况摸底调查表.xlsx
党委宣传部 合作发展处
2020年5月29日